关于为什么用“原始人嚼书”这个形容:
我觉得大学四年读书真的太少了,所以想多少恶补一点。虽然读的书可能不是什么本专业学术著作,或者经典必读书目,但是手头有什么我就先读什么,做只啃桑叶的蚕!
我的感想可能因为经验和积累所限显得滑稽可笑,我的阅读可能更多也有追求数量而非质量的成分。所以它看起来可能就像一个饥不择食的原始人:一个劲狼吞虎咽,吃相毫无美感可言。唉但那有什么关系,这个原始人是真饿了。先让她填饱肚子再讲文明礼貌吧!
开卷有益——不管怎样,看了书总会有所收获。想要不被时代淘汰,我必须多读点书。
### 阅读情况简要介绍
《杀死一只知更鸟》(To Kill a Mockingbird,直译:杀死一只反舌鸟)是美国作家哈珀·李于1960年出版的小说。[本书中文维基百科传送门](https://zh.wikipedia.org/wiki/%E6%9D%80%E6%AD%BB%E4%B8%80%E5%8F%AA%E7%9F%A5%E6%9B%B4%E9%B8%9F)
也是我朋友今年送我的生日礼物,好的也是因为相似的原因,我很长一段时间看不进书。加上本书开头一个接一个的陌生名字和背景以及相对缓慢的剧情节奏,我断读了一段时间。最近终于一鼓作气看完了,趁热打铁整理一篇读后感出来。
*以下内容会造成本书剧透*
### 简单的感想
#### 故事
1930年代经济大萧条期间美国南部一个叫“梅科姆”的小镇里,发生了一起黑人强奸白人的案件。
该镇的律师阿迪克斯(爸爸)是本镇一位富有正义感的绅士,顶着种族歧视接下了为黑人汤姆·鲁滨逊辩护的工作,并在小镇四处奔走,调查事件真相,力求还汤姆一份清白,让他被无罪释放。
故事的叙述基本来自阿迪克斯的女儿斯库特的视角(其实她叫琼·露易斯,这个听起来像男孩子的名字算她的小名。而斯库特也是个假小子一样的女孩)。她的哥哥叫杰姆,还有一个好哥们叫迪尔。这三个孩子小时候调皮爱刺激,在小镇里从小就调查一个被关在家里的“怪人“拉德利。本书前半部分就是讲他们的逗怪人日常,然后介绍小镇的人际关系。啊啊,讲真这部分对我来说挺无聊的。我打起精神试图在小朋友的日常中找到主线线索和伏笔,结果这些我标记的细节被验证出来大多就是小朋友的玩笑话……我有种”0个人想听你们的儿童过家家,能不能让我看主线“的无力感。
随着孩子们慢慢长大,他们的日常生活和父亲接手的案件两条线也逐渐有了交集。孩子们渐渐明白了小镇里复杂纠缠的人际关系和居民们的政治立场。了解到阿迪克斯要坚守正义,要为黑人发声,就会使自己成为不少人的眼中钉。比如鲍勃·尤厄尔——小镇里游手好闲的混子——因为阿迪克斯的调查损害了自己的面子,就在一天夜里对企图他的儿女狠下毒手。
一切都在黑暗中发生,而两个小朋友也幸运地捡回一条命。不管怎样,尤厄尔死了:他的肋下插着一把刀。而这把刀正是一直暗中观察两个小孩的”怪人“拉德利捅的——他从死神手中保护了兄妹俩。守序正义的阿迪克斯自然希望还这件事一个清白,想走开庭的程序告诉镇民:我儿子杰姆和拉德利是正当防卫过当,因此导致了尤厄尔的死亡。然而警长觉得还是把尤厄尔处理成”自杀“比较好,你是正义了,但把小朋友卷进法庭本就压力大,你还把一直宅在家的拉德利拉到聚光灯下,可想而知他们以后的生活都会伴随各种议论——你这其实也算某种犯罪吧。
阿迪克斯最终被说服了。他问女儿斯库特怎么看待这个处理,斯库特完全理解,她说:
”怎么说呢,这就像杀死一只知更鸟,对不对?“
他的父亲被这句话宽慰了。小说也在父女的睡前故事中结束。
#### 人物塑造
*这个部分会有挺多同人女用词,真不是锐评,就是侃侃我对主要人物的感想*😂
##### 阿迪克斯
看的时候就觉得此男一定是守序正义,正得发邪了(但其实书中体现得很温柔),全世界第一好爸爸(守寡看起来更加好味了)。对很多事情他的视角和处理都充满正义和理智,完美得令我不敢相信世上竟有这般男子??看完书去小红书看大家讨论,的确有很多家长都在向阿迪克斯取经,甚至还有把阿迪克斯提名魅魔的(不是哥们),可见他的人格魅力真的很大了。
我觉得他很符合”gentleman“也就是绅士这个词诶。家庭背景好,人脉广泛,又有正义感,又有担当,待人彬彬有礼,言行一致,对子女教育也开明,简直是30年代南方社会出淤泥而不染的君子了。没错君子。在西方就是绅士,在中国就叫君子。他的言行我觉得孔子看了都要比大拇指……
虽然有点担心把人格设定得这么完美无缺会不会使他的道理缺少说服力,但实际证明他的影响力是很大的。在维基百科中,我看到阿迪克斯已经是法律界代表公正的象征。而且在小说里他和子女的对话、和邻居的对话对我也是一种润物无声的教诲。我觉得虚构的完美不影响人该有的启示力量,因为在浑浊的社会中人们都会寻求一个精神向导,就算他是虚构的——也只有虚构的才能承担得起人们长久的审视吧。
从实际塑造上来说,因为小镇的人物形象本就很丰富了,因此阿迪单拎出来可能会善良得有些千篇一律,实际在文本里还是很有个性的。
啊从阅读角度我也喜欢这种角色,把中心思想和作者的观念用平实的语言告诉读者,办事儿又在主线上,属于叙事上和思想上都帮人能轻松把握主要内容的类型(和小朋友的线比起来阅读体验相当流畅丝滑)。和阿迪克斯交流就是舒服。
##### 斯库特&杰姆
阿迪克斯看看你带出来的兵。(笑)
俩孩子的言行举止也证明了阿迪克斯的教育多么成功。我很多次都不敢相信小说最后斯库特居然只有8岁!看看她还有杰姆8岁前都思考的是什么话题:反思教育系统,探讨公平正义,问父亲什么是强奸,思考男女平等和种族歧视,旁听父亲的案件……我边打下划线边不可思议,这什么神童啊……在日本一定是12岁就拯救世界的类型。
儿童视角的安排我觉得是非常聪明巧妙的,它天生就有限,能降低读者接受信息的深度和速度。首先它安全,很多敏感的事情不方便讨论和描写,那直接搬出未成年人的视角,让小朋友觉得很幼稚大朋友看了刚刚好;再者它直接,童言无忌,谁会和小朋友一般见识呢?所以小朋友可以直接问为什么皇帝不穿衣服,对成年人的世界嬉笑怒骂,然后由一个大人用小朋友能听得懂的语言给你的不合规矩兜底,再耐心解释你的疑问……这样输出问题也直接,解释问题也直接,读者吸收也快;最后……我想想,那就用成长感来写吧。随着小朋友的长大,故事也可以随之由浅入深,这个过渡天生就有时间顺序和逻辑顺序,对读者就会自然而然。小朋友成长速度快,他人很容易影响,因此就好出塑造效果。
但是他们有时太成熟的反思会让我觉得有点OOC。他们首先得是孩子然后才是作者反思社会的传声筒。好几次我都觉得作者的声音太大了,把俩小朋友的思想写得跟一二十岁的进步青年一样。我难以想象他们一边唱着幼稚的儿歌说着”你不去我打死你“就朝怪人的院子冲锋了,一边在父亲指导下读经典名著交流社会矛盾。而且最令我觉得他俩有点像剧情工具人的地方在于:怎么就好巧不巧他们就把所有关键场景都走到了,怎么就完美赶上了一切关键节点?就像俩摄像机。感觉也被儿童视角太推着走了,以至于不得不先找各种理由把孩子们带到现场,再开始刻画成年人的世界,然后孩子们再进行一番正义解说,OK该事件完成。杰姆好几次都是深夜放不下心偷偷溜出去然后触发关键剧情的。需要推动剧情的时候,小朋友就各种无视规则想怎么干就怎么干,好像一切规则在他们的童心面前都消失了,不需要推动剧情的时候日常就来了,规训就来了,鸡毛蒜皮的小事儿就会把他们一往无前的脚步打乱。
##### 美式叙事的小镇情结?
嗯……捋了捋从小到大接触的美国作品,为什么舞台基本都是小镇呢?
这部作品也让我看到了美国的一个社会单位:镇。镇里有完备的社群组织,各种社会机构,每家每户都有一个房子,而且居民会承担相应的社会功能,镇里还要组织团建等各色活动……等等。
就像日式的”校园“一样,美国的”小镇“就是一个天然的故事发酵场所。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一个小社会所具备的基本都在里面。它足够大,大到能容纳千奇百怪的人群,又足够小,小得触手可及,又不至于让你一下子就在地图上发现它。
我想到以前看的一部美剧《绝望主妇》,第一季就是一个祥和的小镇发生的一起谋杀案。所以《杀死一只知更鸟》也给我类似的既视感——祥和小镇发生了一起强奸案,因此镇民们都被卷入其中……
咱们有句话是这样说的,家是最小国。因此从这些小社会单元中,我们也能窥见一个国家的处事模式和思考习惯。嗯…我还在思考自己接触到的文艺作品中,中国似乎没有太多这样的”小镇叙事“。能进行对应的有乡村文学代表的”村庄“,校园文学代表的”校园“,职场文学代表的”公司“——总之就是把形形色色的人组合到一起叙事的一个背景,中国好像并没有普遍的”小镇“。
也许美式的小镇对应中国的”街道“”村委会“,但是这样的叙事真的很少。我自己也很难想象我的小区或我的村庄里大家要一起排节目,一起组织派对……等等——这种美式生活实在是和我体质水土不服,哈哈!
不过”小镇“里的一些物质要素我还是很喜欢的:每个镇民都有一个双层的房子,房子里有厨房可以做很多种类的事物,房子前面还有花园、后面有车库……很有美式中产和资产风味的家庭图景啊!好啦,抛却意识形态的成分,我确实很喜欢这种生活,”人要有一个自己的房间“,那也要有自己的房子、花园还有车子和美食嘛……哈哈。
#### 主题
我倒是没有太多新意。”知更鸟“代表善良人,善良中立。
(吟唱)”我只是一只淡淡的知更鸟……喜欢唱歌,远离浮华,从不会刻意地去争去抢,我从没想过会得到这样的称谓……“
**”从没想过会有表字想杀我。“**
社会上那些善良的人就像知更鸟一样,所以一定要保护好他们,不能杀死知更鸟!
大概就是如此……
#### 彩蛋
我没想到”不是特别想“的那张梗图居然来自本书的图像小说。在小说里读到原文的时候就乐不可支了:”这不就是那个……!“
于是我设置成特色图片了。
壮哉斯库特妹子。




